根据研究生院统一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决定于5月29日周四举行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流程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请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原创性声明》。
(三)申请人汇报论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主要内容,重点汇报论文研究思路、创新之处,时间为15-20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位申请人论文进行提问,申请人答辩。
(五)所有学生汇报、评委提问及学生回答环节结束后,答辩组评委讨论本组学生论文是否通过(申请人离场回避),由答辩秘书向评委发放表决票。评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论文答辩结果进行表决。
(六)答辩委员会宣布答辩决议,时间为5分钟,答辩结束。
二、答辩时间地点和分组安排详见附件。
商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