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广外校〔2026〕11号)与《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外学工〔2026〕27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评审范围:我院在读的2024级(三年制)、2025级、2026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学生,不包括台及留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新生申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具体条件:
1.硕士研究生新生
(1)以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即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学科)或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学科)。对科研能力强、科研成果显著、竞赛获奖级别高的新生,可适当提高评奖等级。
(2)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获评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三)其他年级研究生申请一、二、三等奖学金具体条件: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执行,综合考虑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的表现,对上述四个方面的表现加以量化,按综合评分值排序。
在满足评定实施细则的基础上,每名研究生每学年应完成4学时的思想教育活动。本学年要求减半,累计获取2思政学时即可。
按照质量优先的原则,研究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较高类别论文优于较低类别论文;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较高级别竞赛奖励优于较低级别竞赛奖励。
(四)其他要求
1.研究生新生
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其就读本科(四年)或硕士期间(二年或三年),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获奖不得计入。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科技竞赛及文体获奖依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2.其他年级研究生
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其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超出该时间段的成果、获奖不得计入。本办法所指的学术成果、科技竞赛及文体获奖依照学校相关文件予以认定。
(五) 特殊情形
1.因私出国留学或因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未在校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支边、支教、入伍等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或保留学籍在校学生,在恢复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返校时间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
3.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4.为国家和集体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学校根据其贡献程度,评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1.受过各级、各类处分的;
2.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的;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的;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的;
6.在申报材料中隐瞒事实或虚假内容的;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奖励标准及获奖人数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3个等级,奖励标准如下:
1.一等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不低于10000元/年/人;
2.二等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不低于5000元/年/人;
3.三等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不低于3000元/年/人。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同一学生每年只能获得1个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二)获奖名额分配
根据2026年学校确定的具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商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年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学硕 | 专硕 | 学硕 | 专硕 | 学硕 | 专硕 |
2024级 | 2 | / | 8 | / | 14 | / |
2025级 | 2 | 4 | 6 | 17 | 9 | 26 |
2026级 | 7 | 4 | 7 | 19 | 9 | 28 |
四、评审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代表、研究生代表担任委员,人数为5至9人的单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的制定、宣传组织、资格审查、初步评审等工作。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研究生的关怀和重视。评审委员会与各级审核人员应准确把握政策,依照申请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评审程序:
(1)自评与年级材料审核
(2)系统填报申请
(3)学院评审
(4)学院公示与材料提交
(5)学校评审及在校园网上公示
(6)确定结果
2.时间要求:
(1)自评与材料提交
2026年7月17日-8月10日, 参评同学须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年级测评小组指定邮箱(材料提交要求参见附件5)。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评选。同时将相关成果按照成果库填写要求完成线上填写。
(2)班/年级小组材料审核
8月11日-8月20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材料审核。年级测评小组将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审核每一位同学各项测评的分数,发现错漏者,有权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正或增补,审核完成后向班级同学公布审核结果。
(3)线上系统填报
8月20-27日,学生在学在广外-奖学金模块填写申请,相关填写要求参考附件2《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其中申请表中的论文、专利信息、著作、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需从成果库选择。未录入成果库的成果无法选用,不予计分。
(4)学院审核与公示
8月27日-9月6日,院系线上系统审核。
9月7日-9月18日,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年级的素质测评结构和评优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将结果在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5)材料报送
(6)学校评审与公示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
(2)商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附件3)电子版
(3)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内含一等二等三等)(附件4)电子版
(4)各项证明材料电子版(命名要求参见附件5)
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8月10日24:00前打包,学硕提交至gwsxyhsh@126.com邮箱,MBA专硕提交提交至邮箱:①2025级提交至724227941@qq.com;②2026级提交至gysxyzj@126.com。提交要求参见附件5,逾期视作放弃奖学金评选资格。
附件:
附件1:广外校〔2026〕11号 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商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自评表
附件4: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内含一等二等三等)
附件5:商学院学业奖学金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附件6: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2026)
附件7:奖学金操作指引-学生端
商学院研究生学工办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