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和关于印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广外校〔2021〕14号)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在读的2022级(三年制)、2023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积极参加各种社会服务活动。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在三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须排名第一,若排名第二,则排名第一者必须是其导师);
(2)著作:参与编撰学术专著、学术译著、学术编著、教材、工具书等(排名前三);
(3)科研项目:主持或完成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参与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排名前三);
(4)科研获奖:获市厅级、省部级政府科研奖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学术团体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
以上全部成果必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 硕士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各科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四类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以第二作者身份在三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须是其导师;
(2)著作:参与编撰学术专著、学术译著、学术编著、教材、工具书等(排名前三);
(3)科研项目: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项目1项,或作为项目申报团队成员参与市厅级以上项目(排名前三);
(4)科研获奖:获市厅级政府科研奖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学术团体奖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
(5)获各类学术科技、学业知识与技能比赛省级行业机构二等奖以上;
(6)文体比赛: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7)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8) 为国家和集体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校级以上单位表彰。
以上全部成果必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其他要求
1.本次评选工作所列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
2.硕士生除满足上述基本和具体条件以外,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较高类别论文优于较低类别论文;在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较高级别竞赛奖励优于较低级别竞赛奖励。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受过各级、各类处分的;
2.有课程考核不合格的;
3.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一学期无故缺课10学时以上的;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缴纳学费的;
6.在申报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内容的;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根据学校下达的文件,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共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名额2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万元。
四、评审工作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负责人和分管德育工作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办公室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共5-9人,负责本学院(中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培养单位硕士研究生获奖学生初步名单后,应在本培养单位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研究生的关怀和重视。请各培养单位准确把握政策,依照评审条件,严格把关,利益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程序:
(1)研究生申请
(2)培养单位初评
(3)培养单位公示
(4)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
(5)校园网公示
(6)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发文
2.时间要求:
2024年11月7日12:00前,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参考附件3),其中论文、专利信息、著作、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需从成果库选择。
(三)材料提交要求:
① 成绩单原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② 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
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填写要求见附件3),从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导出审批表双面打印;
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科研成果及其它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要求:
a.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索引证明等相关证明;
b.著作:封面、扉页、目录,显示有著作人姓名、署名单位、编写编译字数、出版社等;
c.项目:包含有项目成员、时间的申请书、立项书、结项书;如果有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阶段性成果,成果须标明属于该项目支持。
d.其他获奖:包括有作品名称、获奖名称、获奖者姓名、主办单位、获奖时间等的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装袋要求:申请人需填写封面模板(附件4),所提交的材料需与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叠放顺序一致,并同申请表一起装袋。资料袋正面注明学院(中心)、国家奖学金硕士、推荐人数、专业年级和姓名。有推荐候补的请另填候补用表,纸质材料注明为候补材料(单独放)。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在11月7日12:00前打包提交至gwsxyhsh@126.com,逾期不候。邮件、文件包请以“【国奖评选(新增名额)】年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南校纸质版材料在11月8日提交至商学院学工办(院系楼325)黄老师处。北校纸质版材料提交至MBA教育中心404张老师处。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推荐学生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增名额)申报材料(封面模板)
附件5: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成长数据(成果)采集操作手册
附件6: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操作手册
商学院研究生学工办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