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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11 浏览量: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办法》(广外校〔202234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规定》(广外校〔202235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广外校〔202028号)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导师)和学生代表等,具体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名额分配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学院内部按照各年级、各专业均衡的原则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

三、申请与评审程序

申请人需满足《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广外校〔202028号)中的相关条件。学院内申请与评审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三)学院初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查申请学生的资格,

通过评审或答辩等形式,初步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学院将初评结果上报学生工作部。

四、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商学院负责解释。